XX县基本医疗保障战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解决XX县基本医疗保障的突出问题,统筹资源,集中力量,打好基本医疗保障战役,特制定本方案。
一、作战目标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参保率达100%。
(二)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含已脱贫、未脱贫脱贫人口)按规定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符合基本医保慢病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
(四)脱贫人口在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
(五)落实脱贫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
(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以及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每年随访不少于四次,对患有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6类慢性病的脱贫人口,每年安排不少于1次随访。
(七)2022年,各个镇实现每个社区都有1个达标卫生室。
(八)2022年,各个镇实现每个社区卫生室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
二、作战原则
锁定目标,尽锐出战。坚持现行高标准,全面摸清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底数,锁定战役目标,响鼓重锤,尽锐出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分类施策,逐一击破。遵循客观实际和尊重群众意愿,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特点,实行具体化、差异化、精准化施策,确保全线作战、全面胜利。
三、作战任务
脱贫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做好“3+7+2”工作。即:落实三项政策、解决七大问题、加强两方面工作。
(一)落实三项政策
1.落实脱贫人口参保补助政策:协助市级医疗保障部门会同县乡村办和各个镇将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信息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并筛查现役军人、婚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户籍迁出、农转非、死亡、失踪等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参保不漏一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比例提高至100%。
2.继续落实“228”兜底保障政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参保率达100%,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按规定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脱贫人口患重特大疾病经基本医保二次报销仍有困难,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门诊特殊慢性病符合基本医保慢病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
3.实施差异化医疗保障政策:脱贫户继续实施“228”财政补助兜底保障;对退出户、不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脱贫户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的倾斜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