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22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制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的通知》(x[2022]x号)、《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xx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xx市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2022]x号)及(x〔2022〕x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原则,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提标核查工作有力开展,镇人民政府成立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
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执行《xx省2021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x[2021]x号)规定的城乡低保标准。
1.城市低保标准:xxx元/月/人。
2.农村低保标准:xxxx元/年/人,即xxx元/月/人。
(二)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政策
1.全镇城市低保分类施保标准按四个档次执行:
第一档,城市低保对象中的重残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以及重病患者,每月增发xxx元特殊困难补助金。
第二档,城市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年满60周岁)、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每月增发xxx元特殊困难补助金。
第三档,城市低保对象中的单亲家庭成员,每月增发xx元特殊困难补助金。
第四档,城市低保对象中的非重度残疾人,按每月xx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全镇农村低保分类施保标准按四个档次执行:
第一档,农村低保对象中的重残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以及重病患者,每月增发xxx元特殊困难补助金。
第二档,农村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年满60周岁)、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每月增发xx元特殊困难补助金。
第三档,农村低保对象中的单亲家庭成员、独生子女家庭成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纯女户家庭成员和失地农村家庭成员冢庭成员,每月增发xx元特殊困难补助金。
第四档,农村低保对象中的非重度残疾人,按每月7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全镇城乡低保分类施保遵循“不累加”和“就高”的原则,分类施保金按照相应城乡低保标准及对应比例核算后取整(核算结果含小数的均只入不舍)。
(三)精准落实城乡低保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坚持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核心依据,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经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且不符合低保渐退政策或超过救助渐退期的低保对象,按照动态管理要求退出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全面提高低保政策精准性,严格把握收入核查尺度,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合理确定保障待遇,做到对象精准、待遇公正。
2.细致核算低保家庭收入。坚持“实事求是”“应算则算”,对低保家庭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开展逐项核算,切实做到不漏项、不缺项,确保核算的低保家庭收入与实际生活情况相符,坚决防止人为压低收入提高补助水平或人为抬高收入降低补助水平的错误做法。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