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x〔2021〕x号)和《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x〔2022〕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以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主线,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努力把xx打造成为最维护法律尊严、最守护公平正义、最持续和谐稳定的法治高地,为描绘好新时代xx改革发展新画卷,奋力谱写美丽幸福xx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行政执法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效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协同并进,力争建成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xx实际的机构职能机制。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政府部门高效履职尽责。对照省级部门公布的权责清单,编制完善全县统一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严格执行乡(镇)赋权清单,编制乡(镇)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最多跑一次”等改革,推广电子保函、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运用,依法下放更多的服务事项到基层,推进“一窗式”系统向乡镇延伸,推动“免证大厅”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应享尽享”,行政权力事项“无差别受理”“跨区域办理”,加快构建“六办融合”的政务服务新体系。(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动“一照含证”“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善投资环境。(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对新业态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办、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全面落实《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力打造“四心”营商环境,提高政务办事效率,对企业的合理诉求做到有求必应,让企业获得认同感,全力支持企业扎根xx并不断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对该办的事坚决办、决不能拖;能办的事马上办、决不能等;难办的事想办法办、决不能退;需要协调的事合力办、决不能推。(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打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配合行政立法工作。配合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政府立法,积极参与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广开言路,汇聚民智,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5.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文件目录清单。遵循《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杜绝乱发文、发“问题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后评估工作机制,构建权威发布、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