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城市生态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省城市生态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XX市城市生态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了坚决整改生态建设过程中违背自然规律和城市发展规律,不顾实际盲目造湖造绿、举债投资大搞形象工程、破坏自然生态本底等问题,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开展城市生态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XX省和XX市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城市生态建设问题整改工作,着力在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上下功夫,努力实现XX更平衡更充分更高质量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坚持规划引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统筹协调和刚性管控作用,落实“多规合一”,划定生态控制线,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明确管控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生态环境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对城市生态本底条件进行充分的整体性、系统性研究和论证,因地制宜地开展城市生态建设工作。
——坚持量力而行。提高防范XX区债务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意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城市生态建设。
三、整改重点
(一)不顾实际盲目造湖造绿。大拆大建或违规租用农村集体用地建设绿地或水景观工程;不符合“以水定城”的原则,挤占生活、生态、农业用水等进行城市建设。
(二)举债投资大搞形象工程。过度举债或变相过度举债、超出地方财力实施城市生态建设。栽植不适宜本地生长的树种,存在“大树进城、高价造绿”的现象。
(三)破坏自然生态本底。对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不充分,城市生态建设工程规模不合理,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建设性破坏,缺少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等生态的方法解决生态问题。
(四)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