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聚焦中小学配餐(食堂)管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教育实际,聚焦教育重点,扎实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切实推动解决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问题,持续推进全市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有效杜绝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
二、工作任务
按照《中共xx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聚焦“四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在全县开展聚焦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本次整治的主要任务汇报如下:
(一)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责任作风问题。主要包括:
1.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职能部门责任不清、分工不明、相互推诿。
2.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学校食堂和配餐企业监督检查不严、不深,未能及时发现纠正日常管理、经营中的问题。
3.学校管理责任空转,配餐(食堂)经费管理、饭菜质量监督、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打折扣。
4.群众监督投诉渠道不畅,对群众合理诉求和反映强烈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等问题。
(二)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包括:
5.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混乱,不按规定独立核算,在配餐(食堂)经费中违规列支、混支、报销其他费用。
6.违规向学生加价收费,饭菜质次价高,教职工与学生同菜不同价或者不足额缴纳餐费。
7.违规干预配餐企业招投标、学校食堂承包、物资采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
8.违规接受配餐企业、食堂承包者提供的分红、福利、提成、回扣,或接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
三、工作措施
(一)整治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责任作风问题。
1.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县教体局成立了以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县教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统筹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各学校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工作机制并明确职责和分工。(完成时限:2022年4月)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县教体局规划股、财务股、审计股、体卫艺股,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2.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堂和配餐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日常管理、经营中的问题。县教体局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县市场监管局主要开展飞行检查、督导检查,三部门每季度开展联合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强化检查结果应用,建立情况通报、问题会商、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县教体局将对中小学校食堂和配餐企业的监督检查列入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的监督检查内容,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县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季度检查要求,每一个配餐(食堂)单位明确两名监管人员,确保季度检查全覆盖,联合教育部门落实校外配餐单位“动态清单管理、学前全面检查、开展监督抽检、建立年度黑名单”四项长效机制。(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县教体局规划股、财务股、审计股、体卫艺股,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3.落实主体责任。县教体局指导督促中小学校严格落实配餐(食堂)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配餐(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校长陪餐、外购食品查验等规定,逐校签订配餐(食堂)管理承诺书。校长是学校配餐(食堂)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配餐质量、食品安全、财务管理等工作负总责。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