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关于挂牌整治重点县(市、区、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问题的通知》(x〔2022〕x号),2021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1日,xx市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在全省排名第x,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经省政府同意,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xx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问题实施为期一年(2022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4日)的挂牌督办整治。为全力配合做好整治工作,确保xx市如期实现摘牌目标,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期限
2022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4日。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科学治理、精准治理相结合,系统防范化解摩电交通安全风险,实现“一降、一升、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现场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摩电逆行、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五类违法行为同比上升20%以上,不发生摩电驾驶人负同等以上责任或存在摩电超员违法情形的较大交通事故,确保完成“摘牌”工作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
1.高位部署重点推进。各社区(居委会)是实施本地摩电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主体,要高位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出台针对性措施,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将摩电亡人事故多发、交通秩序乱象突出的地区作为重点整治区域,集中力量解决难点问题,限期改变面貌。各社区(居委会)要将摩电整治工作纳入村重点工作专题研究,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责任人员和相关保障。整治期间,各社区(居委会)至少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2.压实责任严格倒查。街道应急办、派出所、xx交警中队要对死亡1人及以上的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开展责任倒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对摩电驾驶人负同等以上责任或存在摩电超员违法情形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追究相关单位、个人的直接和间接责任。(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派出所、xx交警中队;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前)
(二)强化源头监管
3.推进无牌摩托车“断油断修”行动。街道经济发展办要督促加油站参照散装汽油管理办法规定,对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托车拒绝提供加油服务;督促各加油站在显眼位置布设“拒绝为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加油”的宣传横幅和告示牌;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现场督查工作。派出所、xx交警中队要督促摩托车维修店铺对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托车拒绝提供维修服务;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维修店铺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拒绝维修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横幅或告示牌;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现场督查。(责任单位:街道经济发展办、派出所、xx交警中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