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生态环境状况
(一)大气环境状况。2024年,我区PM2.5平均浓度为24.5μg/m?,同比下降23.7%,位列全市第一;优良天数322天,优良率88%,同比上升11%,超目标任务两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6,同比下降16.4%,在65区县(含经开区)中排名第13位,同比上升20个名次。
(二)水环境状况。2024年,全区3个党政同责考核断面均为Ⅱ类,优良断面占比100%,同比去年持平。
(三)土壤环境状况。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四)声环境状况。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监测结果为三级、声环境质量一般。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监测结果为一级、声环境质量好。
(五)环境风险状况。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平稳可控,危废处置利用能力持续提升,核与辐射环境良好,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运行有效,全年未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
2024年,我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水环境质量管控等目标任务,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生态环保政治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执行中、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战略部署,坚决打赢空气、水和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显著成效。二是周密谋划部署。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所有工作高起点规划、高效推进。全年以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环委会议、调度会议等多种形式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余次,着力推动配好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定不移推动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