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生猪养殖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促进生猪养殖业全面协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疏堵结合、整体联动、集中整治”的要求,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行为,推进生猪养殖规模化、生态化,确保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或“零排放”,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十四五”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建设生态文明。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统筹协调养殖项目和生态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严把猪苗进场关,优化布局生猪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规范粪污集中消纳示范点建设,有效遏制养猪场粪污偷排、渗漏、外溢、直排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水源污染问题得到整治,确保水源地得到保护,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三、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养猪场核实:核实养猪场距离村庄或饮用水源是否超过500米,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二)养殖粪污处置方式核实
1.采用资源利用方式处置粪污的养猪场。重点核实化粪池或贮粪池是否做好防渗,通过氧化塘、化粪池或沼气池(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容积不小于0.01立方米×贮存周期(天)×存栏量(头)和0.2亩以上的消纳地,以及与农户签订的粪污消纳用地协议。
2.采用异位发酵床处理粪污的养猪场。重点核实贮粪池是否做好防渗,每头生猪是否配备0.2立方米以上的贮粪池和0.2平方米以上的异位发酵床。
3.委托第三方(者)处置粪污的养猪场。集中消纳点核实:一是处理工艺是否能够使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量等指标达标,排入黑膜池养鱼。二是消纳地面积是否匹配。委托给个人处置的,要有委托处置协议,并且处置方要有真实足够的消纳地。
4.养猪场台账资料核查。一是核查养猪场设施农用地批复情况;二是核查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批情况;三是核查粪污去向台账资料;四是核查养猪场进苗审批情况;五是核查养猪场养殖档案;六是生猪出栏是否申报产地检疫。
(三)养殖规模的核实。猪舍建设面积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