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2025年八项规定学习教育11个方面对照检查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根据委机关XX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XX学习教育对照检查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近期,我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XX大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的基础上,通过自己找、领导点、同事提等方式,深入查找了中央明确集中整治的11个方面突出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隐形变异作风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按照“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要求,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一、问题清单
(一)在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方面。一是主动担当意识不强。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任务,缺乏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精气神,存在“作壁上观当看客,抽身事外避风险”的心态,尤其在应对重点任务、紧急部署时,不能做到第一时间响应、最快速度落实,而是等待观望、磨磨蹭蹭,担心因为没有经验借鉴,一旦工作出错会被问责,导致工作进展缓慢;对一些常规性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马上就办、事不过夜”的执行力和效率意识,能拖则拖、敷衍了事,满足于完成基本任务,不追求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对于创新突破性工作,思考不多、谋划不够,习惯于沿用老套路、旧模式,不愿尝试新思路、新方法,导致分管的工作创新不足、亮点打造不多,缺少在全市乃至全省“叫得响、过得硬、可借鉴”工作创新品牌。二是工作存在推诿现象。在面对涉及多部室组协同推进的综合性工作任务时,不能做到主动认领、分兵把口、各司其责、协调完成,而是先对照一下本室的工作职责,找出不属于本室职责范围的牵强理由,再考虑如何将工作推给其他部室组,或消极等待县纪委常委会和分管领导部署安排,导致有的综合性工作推进速度严重滞后,错过了最佳的实施时机;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习惯以“这事不归我管”为借口,或敷衍应付、或拖而不动,缺乏主动请缨、积极配合的态度,缺乏全局意识和“一盘棋”工作理念。
(二)在政绩观偏差、搞“面子工程”方面。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和日常开展工作时,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过度追求形式,忽视工作实质,重短期表面成绩,轻长远实际效果倾向。如在开展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更多是考虑如何应付上级检查,而不是从联系镇街和县直部门单位实际出发,在组织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时,往往更倾向于选择整治项目难度少、容易出成绩、能够迅速引起领导关注的单项工作来实施,而对一些问题多、矛盾大、难推进,以及基础性、长期性的单项工作,却不愿去动脑思考、动手实施,如“校园餐”集中整治,需要多部门联动,而作为牵头室却迟迟拿不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导致工作推进滞后,受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二是工作热衷做表面文章。在日常工作中有时会过于注重形式和表面文章,存在搞“面子工程”现象,过于关注短期的、表面的成果,而忽视了工作的实际效果和可持续性,如在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中,为了给上级纪委监委检查考核验收组留下好印象、打出面子分数,每次都是提前精心准备,注重文件材料、计划总结、表格台账、观摩点打造等表面工作,而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实际工作的支撑性关注不足,存在资料造假、内容空洞等问题。
(三)在执行执行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方面面。一是对上级政策学习理解不深透。对上级纪委监委出台的政策文件学习不深、理解把握运用不透,有时只是简单地看一看,没有深入研究和领会其精神实质,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在一些政策的落实上,未能结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进行灵活调整和细化,而是机械地执行;对于政策的解读和宣传不到位,导致镇街纪工委和县直部门单位机关纪委对政策理解不准确,从而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为了确保政策落实执行,对基层存在的差异情况考虑不周,往往会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要求基层按照最高标准执行。如在“清廉XX”建设“一村一品牌”示范点建设工作中,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