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城乡居民对中医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等对中医药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市、区)建设标准(xx年版)》,我镇将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利民惠民为宗旨,以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切实推进基层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使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通过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为中医药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打造一支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提高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到xx年,全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完善,服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
同时,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建设工作创建过程中,将示范区建设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工作结合起来,在全面达到示范区建设标准的基础上,着重加强中医专科联盟建设、家庭医生签约、养生保健和社会办医等方面工作,体现示范区创建的前瞻性和创新性。
三、工作内容及步骤
(一)准备阶段(xx年5月)
1.组织领导和管理。将中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