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XX区五一劳动奖和“XX工匠”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全区广大人民群众为推动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区委、区政府决定在2025 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表彰一批XX区五一劳动奖和“XX工匠”。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XX区五一劳动奖和“XX工匠”每两年评选一次,区五一劳动奖包括区五一劳动奖状和区五一劳动奖章。本次评选范围为:2019年以来,在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人、农民、科研人员、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获得过XX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榆林市“五一劳动奖”和“驼城工匠”及以上荣誉者不参与本次评选。
XX区五一劳动奖状(以下简称“奖状”)授予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XX区五一劳动奖章(以下简称“奖章”)授予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中的优秀劳动者和突出贡献者;“XX工匠”授予全区各类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中在基层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
评选表彰名额:XX区五一劳动奖状6个,XX区五一劳动奖章30名,“XX工匠”6名。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25 年XX区五一劳动奖和“XX工匠”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XX 区委书记
副组长:
XX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XX 区委副书记
XX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
XX 区政府副区长
XX 区政协副主席
成员:
XX 区委办主任
XX 区政府办主任
XX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XX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XX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XX 区发改科技局局长
XX 区教体局局长
XX 区工贸局局长
XX 区民政局局长
XX 区财政局局长
XX 区人社局局长
XX 区住建局局长
XX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XX 区水利局局长
XX 区卫健局局长
XX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XX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XX 区林业局局长
XX 区能源局局长
XX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XX 区妇联主席
XX 团区委书记
XX 区工商联主席
XX 区总工会副主席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事项说明和具体实施、组织协调、人选资格审核等。办公室主任由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米鹏峰同志兼任。
三、评选条件
(一)XX区五一劳动奖推荐对象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诚信体系,立足岗位、开拓创新、拼搏奉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积极为XX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在全面推动政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