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除非法码头、清理非法停靠船只现场集中攻坚方案
为全面维护海洋生态环境,按照《X区开展海上休闲垂钓船艇和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海上休闲旅游安全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XXX﹝2022﹞X号)要求,现决定依法对XX渔港处附近X处非法码头及地面附着物进行拆除,吊离非法船只及板房,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进行,成立由XXX同志担任总指挥,XXX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社会事务、人力资源、商务局、应急管理部、综合执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卫健分局、街道办事处、海警站、海事处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此次行动指挥部成员。
二、工作目标
本次工作重点是拆除XX渔港处附近X处非法码头及地面附着物,吊离非法船只及板房。
三、时间安排
X月XX日全天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为确保拆除行动顺利进行,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分X个工作组,现场工作由组长全权负责调度,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成员:综合执法X人,XX海事处X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X人。
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将指挥部决策部署传达到各相关部门单位及现场工作组,组织开展拆除工作;负责档案整理、工作总结、汇报等工作;负责委托第三方组织拆除工作所需工人、机械,委托公证处对涉及物品及相关工作进行公正,委托评估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2.现场拆除组
组长:
组员:综合执法XX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XX人,街道办事处XX人,海事处X人。
现场拆除组除垦利海事处外,设分组3处,对3处非法码头同时拆除,拆除现场由3处负责人全权负责。其中,A处XX人,由XX负责;B处XX人,由XX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