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XX市动物防疫条例》《XX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2022年XX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XX市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结合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时间安排
秋防行动时间确定为2022年9月10日—10月20日。
三、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性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基础免疫,做到应免尽免。根据《2022年XX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全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镇街将指导养殖场户自行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免疫。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鼓励散养户在基层兽医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自行免疫的可“代行免疫”。开展免疫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一定时间内,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