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XX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有关“大食物观”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科学划定,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进行划定,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图地挂钩,切实将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基本原则及划定条件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和国家食糖战略安全总目标的要求,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将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田头地块。
2.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发展。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3.坚持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
4.坚持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二)划定条件
1.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种植传统,光、热、水、土质量好的优质地块,近3年播种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