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家园网 | 公文写作素材范文网站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docx

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为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引导全社会文明、节俭、廉洁办理婚丧习俗的形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XX市纪委、XX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X纪字XXX)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纪律规定

(一)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准操办除近亲属参加以外的满月、百岁、生日、入学、参军、履新、乔迁新居等其他喜庆事宜。

(二)领导干部本人及近亲属婚丧事宜,一律实行事前事后“双报告”制度。

1.学校所有系部、处室、中心、图书馆、校医院正副职干部办理婚庆事宜,本人必须在一周内向校纪委报告,其他科级干部向所在部门报告,由部门向校纪委备案,填写《领导干部婚丧事宜事前申报表》(附件1);办理丧事时,参照以上报告要求,要在举行葬礼前口头或委托他人向所在单位或校纪委申报,并代为填写《领导干部婚丧事宜事前申报表》;在婚丧事宜办结后10日内,操办人要填报《领导干部婚丧事宜事后回报表》(附件2),并报送所在单位、校纪委备案。

2.校级领导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docx

基层小笔杆+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分享文档素材,服务帮助笔杆子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