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级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制度的通知
党政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内在需要,是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提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提高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政协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共xx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省委和市委政协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政协提案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协助党委、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多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努力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效发挥了提案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市站在了加快建设“三城两高地一家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的历史起点,新形势新任务为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实行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制度,有利于加强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形成提案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认真做好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
二、党政领导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