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鼓励激励机制的相关意见建议
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其中积极性是首要的。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鼓励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访谈提纲,针对建立鼓励激励机制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1. 鼓励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重点
党的十八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约束干部行为的规矩越来越多、管理越来越严,一些干部明显无法适应,出现了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能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突出问题。建立干部鼓励激励机制,就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靶向治疗、精准发力。重点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以内激励增动力,促使干部想干事。就是要通过理论教育、党性锤炼、文化熏陶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切实增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始终做到履职尽责讲奉献、爱岗敬业勇担当。二是以外激励加推力,促使干部能干事。就是要通过考核评价、目标管理、人文关怀等途径,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减轻心理压力,使干部能够一心扑在事业上。三是以正激励添引力,促使干部敢干事。就是要通过评奖评优、职级晋升、容错纠错等办法,提高干部物质待遇,满足干部精神追求,支持干部敢闯敢拼,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四是以负激励给压力,促使干部要干事。就是要通过问责追责、惩罚惩戒、能上能下等手段,形成对广大干部懒政怠政懈政的强大威慑,倒逼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2. 目前在鼓励激励干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近些年鼓励激励干部的具体实践中,我们发现了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激励机制的制定缺乏系统性。鼓励激励干部的有关政策往往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缺少整体谋划、通盘考虑。比如,在评奖评优上,各类评选活动层出不穷,致使干部对先进的公认度有所下降,出现了先进“不香、不响、不像”,评不上“不羞、不耻”的现象。二是激励机制的内容缺乏针对性。许多激励政策的内容表述过于笼统宽泛,定性多定量少,难以科学把握,更难落实到位。比如,在谈心谈话上,往往只是强调要与干部经常性谈心交心,但对于谁来谈、什么时候谈、谈话频次则缺少定量设计,很难达到预期效果。三是激励机制的执行缺乏严肃性。人为干扰多,随意性大,缺少刚性约束,对于激励措施执行不力或不落实的,缺乏责任追究手段。比如,在选人用人上,提的最多的就是注重提拔重用基层一线干部,但一般都是导向性要求,没有设置指标性约束,在执行上也就容易缩水、打折扣。
3. 鼓励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方面的特色做法和经验体会
近年来,我们着眼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锻造能战斗富激情的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硬化政策举措、强化工作实效,努力为干部“舒筋活络”,提升干事创业活力。
一是解决好“不想干”的问题,让干部干有所盼。用好选人用人激励,树立鲜明地重基层、重实干导向,加大对扎根基层、富有实绩干部的政治关怀力度,让各个年龄段、各个层级、各类身份的干部都有奔头、有出路。一年来,先后竞争性选拔3名专业素养突出的事业干部担任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副局长,选拔3名镇事业干部、3名大学生村官、7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镇街副职,11名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街道聘任制党工委委员,“双推差选”35岁以下正科级和30岁以下副科级领导干部各10名,拓宽了干部成长渠道,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
二是解决好“不敢干”的问题,让干部干有所依。用好容错纠错激励,制定出台《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明确了容错纠错的原则、条件和程序,把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对在创新探索中出现失误的干部,从制度层面保障其容错改错的机会,让改革创新的干部安心,为想干能干的干部负责。
三是解决好“胡乱干”的问题,让干部干有所畏。用好反向激励,出台《党政机关问责办法》等五项制度性文件,确定了党的建设类、决策类、执行类、监督管理类、作风建设类及其他类等6大类问责情形,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重灾区”,进一步细分至48小类情形,视问责对象和情形采取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不同的问责方式,明确问责“红线”,一年来进行党纪重处分38人,重大职务调整4人。
四是解决好“怎么干”的问题,让干部干有方向。用好考核激励,采取推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一线考核工作法”、划分“干部工作责任区”、实施“干部考察进社区”、开展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考准考实干部现实表现,切实把好干部发现出来、使用起来,让干部干有标准、行有方向。强化干部实践锻炼,建立干部下沉基层、急难险重部门挂职、上挂外派多元培养模式,80余名干部被选派和抽调到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和各重点工程指挥部摔打磨练,为干部成长成熟提供必要台阶。
总结实践经验,我们感到,要做好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制度设计要合法合理。建立干部激励机制必须坚持制度建设的逻辑性、周密性和系统性,研究制定政策都要严格遵循上位政策和相关法规,可以“破格”,但决不能“出格”,确保科学、规范、有序。二是操作过程要公平公开。激励的条件标准等要一视同仁,不能因人而异、以人划线。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民主公开,提高透明度可信度,必要时要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使激励结果干部信服、群众信任。三是政策内容要定性定量。注重激励举措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每项内容都尽量设置定量的“硬指标”,对难以量化的内容,则辅以详尽的定性要求,确保一目了然、便于执行。
4. 实施干部激励的举措建议
在政治激励方面,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不懈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紧跟核心不动摇。
在物质激励方面,保障干部的合法待遇,建立常态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干部的物质生活水平。全面推行职务职级并行,使干部在职务晋升空间有限的情况下,能够通过晋升职级提高工资待遇,增强干部工作动力。
在考核激励方面,考核体系要突出个性化、特色化,针对不同地区(部门)不同情况,分类制定考核指标,推动干部去做应该干、能干好的事情。同时,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考核奖惩,适度拉开考核奖的档次差距,不能打和牌、吃大锅饭,真正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在精神激励方面,注意精简规范各类评奖评优活动,注重运用通报表扬等激励手段,让干部珍惜荣誉、学赶先进。减轻干部精神压力,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和规模,对受到诽谤、诬告和失实举报的干部,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查核结果,澄清真相、恢复名誉,让干部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防止干部被污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