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家园网 | 公文写作素材范文网站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市化解不动产登记问题的措施.docx

××市化解不动产登记问题的措施

为认真做好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全力推动解决各类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难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自然资源部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适用范围和条件

适用于本措施问题的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区、镇区规划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20153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已取得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办理或未完善用地手续,土地、房屋权属无争议的项目。

二、化解政策和措施

1.开发建设单位存在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申办完善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和不动产首次登记。开发建设单位已灭失,既无联建单位又无归属主管部门的,由市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定建设项目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等作为代办主体,代为申办完善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和不动产首次登记。

2.对未办理或未完善用地手续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处置方式分不同时段、不同类型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按照项目建设时的政策规定补办用地手续。无政策规定的,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3.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改变用途、超容积率建设,以及将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按照商品房对外出售等需要补缴出让价款,或者欠缴税费的,报请领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市化解不动产登记问题的措施.docx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