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和董事会议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室、子(控)公司:
为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决策的严肃性,提高会议效率和决策质量,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现就进一步规范会议议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议题申报
1.董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视会议议题收集情况不定期召开。
2.议题申报单位(部门)填写附件1或附件4《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申报单》,附上会材料(格式如附件2、附件3),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报请总经理批准后上总经理办公会,报请党委书记批准后上党委会。同一个议题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审定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向总经理、党委书记汇报。
3.审核签字后的议题申报单第一时间交综合管理部,由专人负责统筹提出会议议题计划,呈董事长或总经理审定,确定召开时间后组织召开会议。
二、申报时限
1.议题申报单位(部门)需提前完成审批程序,并将签字后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综合管理部。并由申报单位按照参会和列席人数打印成相应份数,送综合管理部会前摆放。
2.议题申报坚持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坚决杜绝会前突击申报。申报时间以主要领导在议题申报表上的签字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