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 集中报到”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助推我市党建引领基层网格管理工作和“党建+”邻里中心建设,现就开展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集中报到”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抓好统筹安排。按照尊重共建基础、就近驻地报到、确保社区全覆盖要求,统筹安排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到共建社区报到。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安排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XX社区全覆盖共建;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负责安排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各县(市、区)社区共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单位在职党员到实际居住地(含城市社区、“村改居”社区、农村)党组织报到,并直接编入网格,担任兼职网格员、参与网格管理工作。各社区党组织负责将在职党员编入具体网格,组织在职党员向专职网格员报到。
二、集中组织报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及时与共建社区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鼓励单位下属基层党组织与共建社区下属小区挂钩共建;鼓励单位分管党建工作领导或业务科室负责人兼任社区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联席会。以“1个月”为期限,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市县两级要迅速组织在职党员本人到社区报到,向社区提交基本信息情况表、在职党员个人服务意向清单等;居住地有建立小区党组织的,先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后到小区党组织报到,为主参加小区党组织的活动;居住地发生变化的,三个月内到新的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市级领导干部可以到工作联系社区报到。社区党组织要畅通报到通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建档工作,并注意保护在职党员个人信息安全。要积极探索“智慧党建”应用,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集中报到”专项行动智能化、便捷化和高效化。
三、做实共建服务。要以“党建+”邻里中心为依托,根据社区和群众需求、针对基层治理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开展精准服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每年3月底前要制定共建任务清单,其中包括1个“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1场志愿服务活动、1场慰问帮扶活动、1场联合主题党日活动,至少帮助解决1个基层治理问题和若干个群众反映实际困难。各地可自行固定每月一个周六或周日为统一的在职党员“回家日”,社区、小区党组织尽量在每个月在职党员“回家日”组织开展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在职党员要主动亮明身份,协助专职网格员工作,充实网格工作力量,每年至少要认领1次“兼职网格员”工作服务事项,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加入社区、小区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加入小区党组织或业主委员会,为提高小区治理能力发挥积极作用。社区党组织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