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审计局临时聘用人员考核办法
为规范临时聘用人员考核工作,客观评价临时聘用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临时聘用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审计局量化考核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量化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年度量化考核工作。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量化指标、据实考核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签订劳动合同在我局工作的各类临时聘用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构成
年度量化考核以临时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分值如下:
(一)德是指政治理论素养、思想意识、大局观念、品德修养、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15分)
(二)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协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15分)
(三)勤是指工作态度,敬业精神,遵守工作纪律及出勤等方面的表现。(15分)
(四)绩是指履行职责情况,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的工作成果等。(20分)
(五)廉是指遵章守纪、遵守审计“八不准”规定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20分)
(六)学是指学习态度,参加学习培训情况,提高自身业务理论素养情况。(15分)
五、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个人述职总结与民主测评相结合方式开展,原则上在次年1月份上旬开展。其中,民主测评实施百分制: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的评分占25%、分管领导给予的评分占25%、考核对象所在股室负责人给予的评分占30%,其他股室负责人给予的平均评分占20%。加减分项在以上评分的基础上加减。
(一)加分事项
参与完成的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每项加1分;参与完成的审计项目获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的加5分;获省审计厅优秀审计项目的加3分;获市审计局优秀审计项目的加2分,表彰审计项目的加3分。
发表论文信息的,国家级论文、信息每篇4分;省级论文、信息每篇3分;市级论文每篇、信息每篇2分。
(二)减分事项
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工作纪律检查中,迟到早退的一次扣0.5分,无故不在岗的1次扣1分,旷工1天扣2分。
六、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不合格”4个等次。外聘人员考核为好的在总得分85分以上人员中择优确定,较好的在总得分75—85分之间,一般的在总得分60-74分之间,不合格的在总得分59分以下。
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七、结果运用
根据年度量化考核评分情况,对量化考核确定为名列前茅的干部职工,优先评先评优,优先安排培训,与绩效工资挂钩;达到合格等次的,继续劳动关系;对量化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经考察确实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本办法由局党组及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临时聘用人员考核一般、不合格等次确定标准
2.临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评分表
3.临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1.
临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一般、不合格等次确定标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
(一)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工作态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