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委员(扩大)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体领导,严格履行职责,提高议事决策效能和质量,不断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工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3.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4.党工委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5.党工委委员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立足全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意见不够集中、讨论不够成熟的议题,可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一次会议研究。
二、议事内容
1.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
2.研究和决定本单位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项决策部署;
3.研究和决定需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