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本局干部职工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和上级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教育在先、预防为主、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注重预防的原则,对谈心谈话对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第三条谈心谈话的对象是:本局全体干部职工,重点为股级以上党员干部。
第四条谈心谈话的内容:宣传贯彻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对苗头性问题进行教育、告诫。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的,讲清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阐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以及发展下去的后果及危害,提出纠正问题的具体意见。
第五条谈心谈话的时间:廉政谈心分为定期谈心和适时谈心。定期谈心每年进行一次;适时谈心通过随时的提醒,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和监督。诫勉谈话主要是了解核实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情况,并对其进行警诫教育和劝勉。诫勉谈话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谈话内容和时间。
第六条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进行廉政谈心:
(一)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