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民工集体返岗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更好地支持服务农民工安全、便捷返岗,满足企业复工复产需求,现就做好农民工集体返岗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集体返岗复工运输保障的重要性
我省是人口大省、劳务输出大省和全国重要交通枢纽,做好农民工集体返岗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对确保农民工走得出、平安行、稳得住,顺利安全到岗,有效衔接用工企业复工、工作地疫情防控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艰巨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紧迫性,高度重视,科学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落细,切实做到出发有组织、健康有监测、运输有保障、运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全力保障农民工集体返岗复工交通运输安全、有序、及时、顺畅。
二、科学制定农民工集体返岗复工运输需求计划
(一)加强政策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农民工返岗复工政策宣传,充分发挥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和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广泛宣传讲解应对疫情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工科学防控、安全出行,切实增强其返岗就业、防范感染的自觉性。
(二)全面掌握用工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密切跟进疫情发展态势,全面、详细、准确收集省内各地各企业用工需求与时间安排,确保省内企业复产复工需要。同时,利用多种渠道主动对接省外尤其是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我省农民工务工集中地关于复工复产的时间安排和企业用工需求。
(三)制定集体运输需求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返岗复工农民工和企业员工进行信息登记,建立外出务工台账,按照返岗复工时间、地点分类汇总,加强县级、市级统筹,本着尽可能集体出行的原则,制定运输需求计划,包括农民工数量、农民工个人基本信息、出发时间、乘车方式、登车和到达地点、企业名称、企业联系人等。
三、认真做好农民工集体返岗复工运输组织工作
(一)对接运输信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运输需求计划,出发地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与输入地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提前对接协调,准确掌握输入地的客运车辆管制、复工企业农民工运输需求、输入地疫情防控要求等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运输方案原则上采用点对点长途包车等定制客运模式。需要换乘铁路运输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接各火车站,中国铁路xx局集团公司负责协调安排。
(二)确认运输计划。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运输需求计划,拟定发班计划,明确发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