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X城市文明建设迈上法治化新台阶,根据X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安排,由X市文明办牵头,委托广东海洋大学完成《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目前《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筒称《条例(送审稿)》)已拟定完成,现对相关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必要性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提出要求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立法,以法治方式保障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方案》,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引。中央文明委、中央文明办也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提出明确要求。促进文明行为立法,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是对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积极回应。
(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滨海城市的现实需要。全力建设省城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是国家和省赋予X崭新发展使命。大力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培育明礼守法高素质的城市居民,是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条件。近年来,我市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倡导促进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市民文明素养与道德水平有了提高。但是,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乱停放、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贴小广告、噪声扰民和遛狗不牵绳等陋习依然较为普遍,非法捕捞、违法排放油烟、传播虚假违法信息、铺张浪费、诚信缺失等问题还时有发生,急需重点治理。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利于积极倡导鼓励善行义举,持之以恒地规范、约束和惩戒各种不道德、不文明行为,全面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为X早日实现城市发展战略目标提供道德涵养和精神支撑。
(三)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内在需要。近年来,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创建活动,城市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化和升级,迫切需要一部综合性、系统化、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功经验加以借鉴固化,有效治理创文中的不文明行为,实现X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法治化。此外,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明确列有“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考核要求,X要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步伐,更应积极推进此条例的立法工作。
二、《条例(送审稿)》的起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