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工作,有效服务、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依规、按程序合理地反映问题,及及时联络、协调处理信访人的信访诉求,维护县委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来访者一律到信访联络室进行接待,了解情况,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及处理结果等)。
二、信访接待实行主任、正科级领导带班和其他干部职工轮流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重要信访案件。
三、实行办公室领导带班信访接待公示制度。带班领导信访接待当天,信访联络科将值班领导姓名挂牌公示,凡在信访接待日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