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公信度、满意度作为“试金石”,始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选人用人是党的组织工作的重要任务,是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重要职责。用人失察、失误、失信,就是我们的失职。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明确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是否满意,对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来说,既是最高标准,也是直接标准。因此,公信度、满意度就是对组织工作的“大考”,成绩的高低是我们工作成效富有时代性的“试金石”。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我们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力度,同时不断推进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但是,由于少数县市区相对处于全省中下位次,特别是有的县市相关分值处在全省后10名,使我市满意度分值在全省的排名中受到一定影响。刚才也作了通报,这无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公信度、满意度慢进就是退。今年将召开党的十八大,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时间提前到6月份进行,全省民调将提前到5月下旬进行,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集中力量,切实在提高公信度满意度上下功夫。
二、把公信度、满意度作为“风向标”,不断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
公信度和满意度,表现的是分数,衡量的则是工作。提高公信度和满意度,必须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从影响公信度满意度最突出的问题着手,从公信度满意度最低的人群入手,将“薄弱点”培育成“增长点”。重点抓好八方面工作:
一是抓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直接影响着公信度、满意度。要坚持去年严肃换届纪律的有效做法,切实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要求运用到日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始终保持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以治理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拉票贿选为重点,加大对违规用人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用人问题,要主动查、深入查;对查实的问题,要果断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对查处的案件要予以通报,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二是抓规范。《干部任用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