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部署要求,交流近年来文明单位创建经验,安排部署深化文明单位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刚才,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潍坊市文明委、日照市文明委等4个部门单位和地方的负责同志介绍了经验,讲得都很好,对推动工作很有借鉴意义。
下面,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创造性地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十二届六中全会和十四届六中全会两次通过决议,阐明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确立了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将其纳入治国理政全局来谋划和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会议和重要场合就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只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进。要求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全过程、渗透社会生活各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站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地位作用及特点规律,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是指导我们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文明单位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本形式,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中,邹县(现邹城市)等地率先发起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生动创造。30多年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经历了最初组织发动、示范带动的探索阶段和全面铺开、健全评选表彰工作机制的提升阶段,正向着构建科学工作体系的深化阶段迈进。近年来,省及各地不断完善文明单位考核评选标准体系,健全日常管理机制,有力推动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丰硕成果,涌现出县以上文明单位近2万个,省级文明单位6489个,全国文明单位191个,总数居全国前列。广大文明单位在提高自身文明程度的同时,引领了各行各业的文明建设,在文明城市创建、城乡文明共建等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目前,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品牌效应日益彰显,社会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越来越高,各部门单位创建热情空前高涨,已经成为开展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成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有生力量。
回顾文明单位创建的历史进程,创建活动之所以长盛不衰、充满生机活力,关键在于领导高度重视,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推动整体工作的综合性抓手,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为创建活动提供了有力保证;关键在于高扬鲜明的价值导向,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创建全过程,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创新,推动创建活动顺应时代要求,赋予新的内涵;关键在于找准活动着力点,坚持围绕全局工作抓创建、围绕精神文明建设重点任务抓创建、围绕行业单位突出问题抓创建,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中赢得认可、赢得支持;关键在于科学规范的制度保障,省及各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有关奖励激励政策,激发调动了创建工作积极性,推动创建活动持续深化,保持常态化长效化。这些都是在长期实践中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下去并不断丰富发展。
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全面小康社会,精神文化是重要内容,精神文明建设是题中应有之义。要加快推进山东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必须以强有力的精神文明建设为保证。我们要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进一步深化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动力,更有力的举措,推动文明创建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明确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的工作指导
近期,省文明委制定了《关于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一个围绕、一个根本、五项任务、三项要求、一个目标”的总体思路。“一个围绕”,就是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的总体定位;“一个根本”就是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五项任务”就是党建先行、价值引领、业绩领先、责任担当、创建示范;“三项要求”,就是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创建;“一个目标”,就是建设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严实作风、和谐关系,树立良好形象。下一步,我们要按照这个总体框架,持续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把握好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坚持围绕中心搞创建,使之成为推进整体工作的有力载体和抓手。深化文明单位创建首先要解决工作定位问题。文明单位是对一个单位的综合全面的评价,是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文明城市创建共有188条测评标准,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文明单位创建也是一样,必须紧紧围绕创建单位的基本职责和中心任务,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同加强,思想道德素质与能力作风同提高,软件与硬件同改进,决不能把文明单位创建与中心工作人为割裂开来,搞成两张皮。
2.把握好单位创建与全员参与的关系,坚持上下联动、广泛动员。深化文明单位创建需要领导重视,真正成为一把手工程,必须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谋划组织,还要求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现在,一些单位创建热情高涨,但只是负责这项工作的少数人在创,没有做到人人动起来。深化创建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让全体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的老同志都了解创建目标和创建规划,明确创建的任务和标准,让文明单位荣誉与每个干部职工联系在一起,让大家都知道创建文明单位和自己的关系,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起“人人都是创建主体,个个都是创建形象”的观念,将文明创建转变成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3.把握好创建过程与结果的关系,坚持重在争创过程、重在推动工作。创建文明单位的目的不是拿牌子,而是通过争创的过程推动工作。有些单位重评比轻创建,缺乏有效的目标规划引领和长期深入扎实工作,到了评比时临时突击,搞运动式创建;还有一些单位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等等,这些都违背了创建工作的初衷。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文明单位实行申报制度,实施动态管理,推动文明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4.把握好文明单位创建与其他创建活动的关系,坚持在贯通融合中深化创建,统筹推进。经党中央批准,中央文明委最近下发了《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将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