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经营模式 激发机构活力 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效
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是有效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XX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改革工作列入全省第一批改革试点以来,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实现了“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性质不改变、服务明显上水平”。截至目前,XX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已入住老人XXX多人。2021年,被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并向全国推广;2022年,被省民政厅评为“四星级养老机构”。
一、改革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老年群体对养老的需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投入单一、设施条件不完善、运营管理不规范、医疗保障不足和入住率偏低等问题日益凸显。为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XX市大力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模式,运用市场化机制盘活闲置的资产、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借助社会机构的人才、管理、品牌资源和优势企业盈利能力强的优势,带动和促进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提档升级,为特困人员提供了更好的保障服务。
二、主要作法
(一)突出“三个注重”,夯实“公建民营”基础。一是注重统筹协作聚合力。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组长,民政、发改、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建民营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定期研究调度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强大合力。二是注重学习借鉴明思路。在认真研究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广泛学习外省市“公办民营”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XX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的经营权承包给依法成立、证照齐全、具有与承接养老服务项目相适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