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百年历程及主要经验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伟大创造就是提出并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已初步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思想。根据列宁的意见,民主集中制原则1906年被写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党章。1920年7月,列宁为共产国际起草的文件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加入共产国际的必备条件。总结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以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宝贵经验,揭示民主集中制发展的内在逻辑及其基本规律,对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以及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初步探索
(一)将民主集中制确立为党的组织原则和决策过程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首次被正式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在党的五大。1928年,中共六大党章首次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为了维护全党的统一,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首次提出了“四个服从”。这“四个服从”作为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条件被写入中共七大党章。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还把民主集中制从党的组织原则发展成党内决策和领导方法,发展成党内决策过程的一般原则。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决策过程的原则和决策方法,在党委制中具体体现为毛泽东所说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一切重要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
(二)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的高度认识民主集中制
1943年6月,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这就明确了民主集中制的哲学和政治依据,将民主集中制上升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群众路线的高度去认识。“从群众中来”就是发扬民主、集中群众智慧的过程;“到群众中去”就是贯彻执行正确意见的过程。1945年5月,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上所作的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党内民主集中制“反映党内的群众路线”。可以说,民主集中制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创造性运用。
(三)从民主与集中辩证关系的角度初步揭示了民主集中制的内涵
建党初期的党章一般将民主集中制原则分为民主原则、集中原则两个方面。但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在实践中党内对“集中”的一面强调更多,对“民主”的一面不够重视,呈现出“强集中”“弱民主”的特征,其突出表现为1926年底党中央主要负责人的家长制作风以及后来王明等人对民主集中制的严重破坏。
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成为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典范。从那时开始,一直到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党中央都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这与党中央对民主集中制的正确认识是分不开的。
1937年10月,毛泽东指出:民主集中制“将民主和集中两个似乎相冲突的东西,在一定形式上统一起来”。1941年11月,刘少奇还明确分析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民主与集中是统一的。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同时,没有集中也就不能有民主。”1945年6月,中共七大党章将“民主的集中制”的内涵表述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民主集中制建设在曲折中前进
(一)将民主集中制定位为党和国家最根本的制度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法定程序将民主集中制作为人大等国家机关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这一政体还与无产阶级专政这一国体关系密切。1962年,毛泽东进一步指出:“没有民主集中制,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巩固。”这就将民主集中制上升到政体和国体的高度来认识。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民主集中制,不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体无法正常有效运转,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也不能巩固。民主集中制既是党最根本的制度和组织原则,又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国家机构的最根本的制度和组织原则,它将党和国家有效组织起来。
(二)民主集中制是民主与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
1956年9月,中共八大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有了新的解读:“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将中共七大党章中“集中领导下的民主”改为“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指导”与“领导”相比,既突出了“集中”的柔性化特色,又反映了民主的本质要求。1957年2月,毛泽东进一步丰富了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同年7月,毛泽东提出的“六有”政治局面成为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所要实现的目标。
(三)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在实践中的曲折反复
从1949年到党的八大召开,党中央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得比较好,党内民主风气也比较浓厚。1956年中共八大党章提出,“党必须采取有效的办法发扬党内民主”,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