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在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过程中,持续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集团新签合同额X.XX万亿元,实现营收
X.XX万亿元,利润总额突破千亿元大关。
一、明确法定权责,抓好三个治理主体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修订公司章程、党组工作规则等基本制度,厘清党组与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切实防范前置不充分和前置泛化问题。建立上下贯通的规则框架,各级党组织靠前就位,统筹本单位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推动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在决策事项、决策额度、决策程序等方面闭合交圈、无缝衔接。审定36家子企业党组织工作规则及清单,“一企一策”提出400余条修订建议,各级党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改革要求纵贯到底。二是着力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修订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切实提高议案酝酿和会议决策质量。规范子企业董事会运行,编制《子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指导子企业完成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权责清单修订,严格执行“全体董事和全体外部董事双过半出席”等要求,推动董事会运作更加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统筹子企业特点、外部董事专长,对外部董事实行4人编组,每组任职不超过3家,针对性开展小组制委派,强化董事会运作的经验集成和外部董事履职的交流互鉴。加强外部董事的制度建设,出台外部董事履职保障系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