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2021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维度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并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积极主动向县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了2021年×××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任务,综合示范创建与单项示范创建“两条线”同步进行,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工作。
(二)履行政府职能,推动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审批与监管互动。梳理规范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实现动态管理。完成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充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召开专门会议,逐条编制《×××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持续减证便民,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