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一年以来,xx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信心,精准施策,狠抓民生服务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3年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决策部署,结合当前民政工作形势,科学谋划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精准保障,加大社会救助帮困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规范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从2022年1月起,全县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600元∕月,即一档410元/月、二档385元/月、三档36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600元/年,即一档385元/月、二档230元/月、三档21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低于78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5980元/年。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对象4988人,2400万元;发放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14705人、4300万元;发放分散供养5122人、3200万元,集中供养691人、470万元;发放精减退职工450人、37.8万元。二是精准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022年1月以来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4.88万元、临时救助3846人。三是精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75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75元/月。预计全年共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77140人次、1159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35386人533万元。四是全面启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护理费发放工作。2022年3月14日,第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全护理、半护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发放,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放。我县从2022年1月起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费,截止12月底,我县共发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半护理208人65万元,全护理148人92万元,发放标准:半护理费259元/月,全护理费517元。全自理人员护理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金额196.8万元。五是配合完成xx市审计局对xx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工作。
(二)规范管理,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按照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的要求,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全年新成立社会组织11家,办理变更社会组织9家,注销社会组织25家。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县330家社会组织年检合格196家,62家年检不合格。对15个乡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摸底排查,开展32家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管理。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加快推进“村规民约”工作,对本乡镇的村(居)规民约进行规范和完善,充分发挥村(居)规民约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良好村风、民风,弘扬公序良俗。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巩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范地名管理,挖掘地名文化,完善地名公共服务。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和界线联检工作,已完成xx-xx边界勘察。三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监管。严格实行“八个最严”,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限期整改。注重“六个带头”。建立局党组成员包片督导制度,对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