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的五水共治情况调研
(一)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是浙江省委政府在“八八战略”引领下基于浙江发展实际和绿色发展需要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XJP总书记“两山”理念在浙江省的生动实践。“五水共治”即扩投资又促转型,即优环境更惠民生,堪称是一石多鸟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二)美丽乡村建设现状:浙江省地处沿海,网河密布。且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台风,暴雨等灾害性气候频发,并带来大面积水体污染等问题。为改善水环境,2005年8月15日,时仍浙江省委书记的XJP同志在浙江湖州安吉考察时,提出了“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论。2013年11月29日,在浙江省委十三届中全会上已明确提出将“五水共治”作为水环境治理的重大方针。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的发展,生活垃圾的巨增,环境污染把这些美好的水资源都破坏了。白山里村有些企业的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河塘里,污染了我们的饮用水,还有的地方被村民到处扔满了废弃垃圾,这样不仅破坏了水资源,还严重地破坏了我们的生活环境,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危害。例如,我小时候的白山里村,常年是山涧泉水从我屋前潺潺流过,全村人饮用这清水,淘洗在这水沟里。为了发展村集体经济,村里开办了机械加工厂。排出来的废水没有经过处理,水沟的水浑浊不堪。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生活环境污染,当我们看到这样的环境,个个苦不堪言,深恶痛绝,把我们这美丽的家园搞的山不青水不秀的村庄。
(三)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协同”工作尚有不足:协同治理的观念并没有完全深入到各类组织,尤其是政府组织中。主要表现在政府在机制和制度等隐性因素中忽视了治理实体的成长和成熟,忽视了治理机制本身的整合和协同作用。另外,政府在调动企业、公众、非政府组织的过程中未能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参与机制,没有广泛地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政府与公众的主体地位依然存在显著的不平等。
二“河长制”工作机制不完善:“河长制”明显表现出工作制度不完善、总体规划不强的问题。河长的工作时有重叠、秩序紊乱,河长的权力和责任不明确。同级别的河长、民间河长与正式河长等的责任划分不清晰,时常出现越权办事或不及时办理等情况,“九龙治水”依然一定程度存在。另外,不同行政区划的各河长的管理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治水的专业能力有限,缺少上岗培训环节。
三政府不够透明,信任仍待建立:“五水共治”经费的透明度并不高。就具体工程实施情况来看,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通报只公布了经费总额,并未公开具体的经费使用流向。还有另外4个项目严重滞后,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