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县级局)
为深入推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体系,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集体学习制度》、《个人自学制度》、《督查考核通报制度》、《学习服务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集体学习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成人员: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管副科级干部。根据学习需要,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可以列席中心组学习。
(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及职责:局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年度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三)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副组长及职责:分管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党组成员担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具体抓好中心组学习。
(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及职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局人教股、局办公室、局信息室等机构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各项学习服务工作。
二、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综合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
三、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主要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领学原文或辅导解读、邀请专家讲学、播放视频讲座、举行报告会等方式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干部夜校、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全年集中学习(含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12次。
(二)学习研讨。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原则上每季度进行l次集体学习研讨,全年不少于4次,提前确定研讨主题,安排2名以上中心组成员作中心讨论发言,其他成员围绕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