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某老“笔杆子”交流时,得出一个结论,记录如下以自省,并与读者共勉。
在大多数应用写作中,我们常常会步入一个误区,即预设读者范围或预先确定受众对象群体。
众所周知,这是大多数写作者的一贯做法。
许多教写作方法的书籍或者教程都强调,必须明确地设定写作对象,即目标读者。对于部分应用文体的写作来说,这当然是非常必要的。有时候,确实是确定了写作的对象,才能把握写作的内容、口吻、体裁等,文章的针对性才会强。
但事实上,平心而论,预设写作对象在多数时候常常不是必要的。
原因之一,这样常常会人为收窄了受众面。
我们难以完全预料,究竟有哪些受众会被我们的文章吸引、影响,也就是说,事实上我们的预设常常是徒劳无功的。很多时候甚至会使文章的作用削弱。
比如,有时候我们预设自己的文章是面对企事业单位群体,但事实上文章内容可能对于大多数行业人群都有参考价值。如此一来,若是预先在标题中说明此文面向企事业单位,则非企事业单位人群就会自动放弃阅读,我们则无端丧失了大部分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