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办信接访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时,应严格遵守《信访条例》,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一、按照首问责任制的原则,认真接待群众的来访,耐心听记,依法处理。
二、当日受理的信访事项,交领导审核后做好登记。
三、中心对转送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做好督办、查办工作,并负责抓好办理结果的汇总、反馈工作。
四、对群体访、异常访和越级访,中心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做好疏导、劝解工作,并负责将上访人员引导到指定接访场所接访。对大规模集体上访,应及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做好疏导、接访工作,并及时报告县级信访服务中心。
五、在接访工作中,经办的工作人员不能向信访人乱许愿、乱承诺。对疑难信访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六、中心工作人员应注意从日常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