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党总支、镇直单位党支部:
为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高乡村治理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形成基层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全民共治模式。根据XX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X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优化基层组织建设架构
1.推进党的组织全覆盖。全面推进“大党委”(党总支)—网格(小组)党支部—街巷(区块)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架构,把党组织建到网格(小组),把党小组建到街巷(区块),把党员中心户亮在单元。要吸纳镇直单位、民警、两新组织、物业公司中的党员负责人组建“大党委”,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干部实行“双报到、双报告”制度,统筹选派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参加共驻共建活动。联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要参与到村级共驻共建活动中。实现基层党的建设、政法综治、精准扶贫、文明创建、社会保障、人口普查等各类网格“多网合一”,推动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向基层聚集。
2.完善“大党委”设置。“大党委”采取“1+1+N+X”的模式组建。“1”即“第一书记”,原则上由下沉工作队队长或党建指导员兼任,负责对辖区党建工作和基层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具体负责党员干部下沉管理和服务工作;“1”即书记,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负责主持“大党委”日常工作,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N”即副书记,由专职副书记和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专职负责共驻共建工作;“X”即委员,由社区党组织委员及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成员、两新组织党员负责人、党员民警、网格党支部成员等兼任。“大党委”委员总数为奇数,不超过11人。“大党委”的主要职责是凝聚群众、发动群众,研究区域内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群众事项,负责指导辖区内各小区建立党的基层组织、选派街巷党小组长。
3.选优配强兼职委员和小区党支部、党小组带头人。要着力从提高干部素质、激发干部活力、强化人才支持三个方面突出选优配强兼职委员机制,提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