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整改情况
(一)本单位罪犯劳动岗位组织情况
1、罪犯劳动项目。监狱严格以“有利于监管安全、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提供稳定的劳动岗位、有利于提高罪犯劳动技能、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为原则,引进劳动项目,并严格依法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参加劳动生产。
2、根据罪犯的生理状况、文化程度、刑期长短、改造表现级入监甄别等情况,结合监狱生产实际,建立科学的分流模式,合理对罪犯进行分工。
3、岗位技能培训。监狱对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在其服刑期间,对其进行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岗位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入监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等。
4、劳动报酬。监狱建立健全罪犯劳动报酬制度,明确规定罪犯劳动报酬的提取、管理、分配标准和使用办法,定期为参加劳动的罪犯发放劳动报酬。
(二)劳动现场组织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
1、严格落实省局下发的《劳动现场规范化管理》相关文件,对生产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