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80年代,全国各地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商业化运行以来,城市小区总体环境整洁、秩序井然、设施良好、相对安全。然而,与此相对应的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兴建的一些老旧住宅区则普遍存在路不平、灯不亮、下水不畅、车位不够、设施设备毁损严重、安全隐患层出不穷,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缺位等现象,亟待重视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老旧小区大多系原中小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附属建筑,缺乏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设计标准低,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与新建的小区形成强烈反差,一些老旧小区成为洼地,道路破损、设施损毁、房屋漏水、排污不畅、化粪池无人清理、管网设施无资金维修等问题,给居民生活造成极大不便和困扰。近年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虽有效改善了环境面貌,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在后期维护和改造提升上资金缺口大、腾挪空间小、安全隐患多,一些硬件上的问题暂时无法解决,部分楼栋因种种原因未能纳入改造范围,一些小区改造后却出现了房屋漏水、线缆脱落、空调机损坏等“后遗症”。
二是居民消费观念保守。老旧小区房屋经多次买卖或者租赁,居住人员复杂,人员流动性强,加之居民多以老年人为主,经济实惠的消费观念根深蒂固,大多数业主没有购买物业服务的意识,对小区配套设施提升、公共服务优化等方面要求不高,长久形成了“各人自扫门前雪”的自我意识。一些居民对小区生活环境质量和物业管理的认识仍停留在楼宇卫生保洁层面,不同意引进物业企业,甚至一些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之间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居民思想观念、综合素质方面的差距是制约物业企业引进和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的一个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