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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总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一、申请入党 |
⑴递交入党申请书 |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 |
⑵党组织派人谈话 |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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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
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入党申请人中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
⑷报上级党委备案 |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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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指定培养联系人 |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进行培养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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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培养教育考察 |
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教育。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考察期一年以上,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培养联系人经常与积极分子谈心,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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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
⑺确定发展对象 |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
⑻上级党 委备案 |
党支部将确定的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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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确定入党介绍人 |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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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进行政治审查 |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③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④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