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