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升信息报告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报告主体和原则
(一)报告主体
发生突发事件的第一发现人或职能部门负责向学校党政办公室报告发生在我校或涉及我校的紧急突发事件信息;党政办公室负责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报告事项范围、时间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值班室)报送。
(二)报告原则
1.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真实地报告紧急突发事件信息,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
2.精准高效。严格把握紧急突发事件报告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即收即办、快速处置,及时传达贯彻各级领导的批示指示和要求。遇有特别紧急突发事件,接报内容不全面、不详细的,可接到多少情况先报告多少情况,之后迅速调查核实,再按要求进行情况续报。
3.严谨规范。全面、认真细致地核实紧急突发事件报告的各项要素,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二、紧急突发事件报告范围
学校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师生在教育活动、学习过程中由于意外受到外界非常规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性有害因子以及人为因素的侵扰而引起的影响师生人体健康与安全的急性事件、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