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年以来,市监委坚持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在强化政治担当、推进监察监督、运用法治方式、提高治理效能、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进入并保持在全省前五位,其中连续两年居全省第一。
(一)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确保监察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拓展到民生领域。一是推动监察权有效覆盖。纵向上,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如期组建,×个乡镇(街道)全部派出监察办公室,×个村(社区)全覆盖配备监察工作信息员;横向上,完成派驻机构更名赋权,选优配强民生部门派驻机构监察力量,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督网,确保群众感受到监察监督就在身边。二是推动监察权有序运行。明确监察工作的领导体制,厘清各监察机构的监察范围、职责权限、工作方法等,分层分类细化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中的主要任务、着力重点,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工作有序推进。如,县级监委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监督;镇街监察办公室做实日常监督;村(社区)监察工作信息员重在发现和反映问题,发挥瞭望员、消息哨作用。三是推动监察权发挥作用。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行抓乡促村、片区协作、交叉监督、“乡案县审”等工作方法,促进各级监察力量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确保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更加精准、更加有效。
(二)依法行权依规办事,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基层治理。始终把依法依规作为监委履职的根本标尺,严格依据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履职行权,确保整治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一是依法规范整治工作。出台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调查取证、措施使用等×项涵盖监督执法各环节的制度和流程,建立与司法机关疑难案件咨询会商、信息共享、重大案件协同配合等制度,保证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符合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二是实事求是处置问题。始终坚持查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处理,认真研判问题的历史原因和性质情节,综合考量认错态度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稳慎适用政策法律法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坚持整治问题由群众点题、整治过程由群众监督、整治结果由群众评判,不断提升整治工作质效。×年以来,全媒体直播“盐都问政”×期,推动解决问题×个,问责单位×个、干部×人,处分×人,“盐都问政”节目成为广受群众欢迎的监督品牌。
(三)聚焦重点整体推进,系统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聚力解决群众痛点难点堵点。一是聚焦脱贫攻坚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和落实专班专治、“抓系统、系统抓”等工作机制,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扎实开展问题线索“清仓见底”、资金“明目”等“六大行动”,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精准监督、靶向施治,严肃查处违规违法问题×起、处分×人,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二是聚焦扫黑除恶重拳打伞破网。始终保持凌厉攻势,集中力量、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起×人,处分×人,坚决清除了大安区原副区长、公安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吴革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