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
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党中央关于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XX市监察委员会报告我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请审议。
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追逃追赃工作,将其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市监委坚决贯彻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下,围绕减存量、遏增量目标,组织协调有关单位依法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为我市纵深推进清廉XX建设,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主要情况
根据国家监委统一部署,在省监委的领导指导下,市监委依法履行组织协调和承办职务犯罪追逃追赃案件双重职责,不断完善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工作体系,有效凝聚各方力量,扎实推进我市追逃追赃工作。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全市共追回外逃人员122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2人,实现了“百名红通人员”清零;追回涉案赃款近四千万元。2015年至今,全市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零外逃”。
(一)注重统筹协调,以全市“一盘棋”格局推进追逃追赃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作战”。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协调责任、监委主办责任,专案组主力军作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体系。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追逃追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追逃追赃全过程和追回后案件处理,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势。市县两级设立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承担日常协调工作,承办重点个案追逃任务。市监委成立专职追逃部门,设立“追逃追赃室”。
二是完善机制“协同作战”。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市监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听取重要工作汇报,研究追逃政策,部署追逃举措,决策重大事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由市监委召集专案组和相关单位,定期或视情召开专题会议,互通情报信息,研究分析案情,排查困难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建立联络联动机制,由市监委追逃追赃室协调相关单位业务部门,做好一案一周报、重要进展随时报以及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是整合力量“合力作战”。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市监委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市检察院、市监委先后牵头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市公安局积极协同做好追逃追赃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猎狐行动”;市法院、市司法局等单位根据职责开展追逃案件审理判决、刑罚执行等工作;市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专项治理,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协作、内外联动的良好态势,推动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二)注重法治引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追逃追赃工作
一是自觉运用法治理念抓谋划。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始终把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贯穿于案件侦查、线索调查、留置实施、移送司法、审查起诉、审理判决、追赃挽损、刑罚执行等工作全过程,全力查清外逃及相关涉案人员违法问题,严格依法处理案件。
二是严格遵照法治要求定政策。根据外逃(归案)人员缉捕劝返、认罪认罚、退赃追缴等不同情况,依法研究制定相应的宽严相济政策,确保所采取的政策既体现法律权威,又增强追逃追赃的综合效果。
三是坚决秉持法治方式用措施。根据监察法赋予的权限,依法调查外逃人员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材料,确保证据要件和标准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