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XX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有关规定及省市工作要求,现将近年来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宪法性制度。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法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措施,不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扎实开展。
经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下设法制委办公室,健全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职责。现有工作人员3人。近三年共收到备案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县政府及办公室4件,县检察院2件。经审查,所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基本能够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内容基本符合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没有出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一致的情形,目前也未收到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或审查建议。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配备机构人员,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XX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实施,专题研究部署备案审查工作,并不断健全法制机构,理顺工作机制,优化人员配置。今年通过选举任命一名年轻干部担任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充实了必要工作人员,并推动形成了由法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的审查机制,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