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调研报告---规范物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对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县物业管理情况,本人深入全县各物业小区,通过与有关部门、公共服务企业、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部分居民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并现场察看了金地花园、紫亭小区、牧民小区、和硕佳园等4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现状
近年来,县住建局和房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物业管理条例》,逐步建立起以县级为总揽、社区为重点、小区为基础的物业管理新机制,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从无到有,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不断扩大,物业管理效应初步显现,取得一定成效,为维护肃北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住宅小区基本情况。目前肃北县已建成和在建房屋共138栋4291套(包括保障性住房、小康楼、城关村、盐管局、东山村棚户区)。其中封闭式小区六个,分别是金地花园11栋360套、紫亭花园12栋556套、牧民小区7栋380套、巴音小区6栋209套、和硕佳园4栋241套、博伦小区10栋260套;新建双创大厦1栋72套,巴音朝伦2栋144套;散居楼58栋(2069套)。
(二)物业管理基本情况。全县在运行共有物业企业2家,即肃北县祥和物业服务公司和酒泉鑫隆物业公司。肃北县祥和物业服务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物业公司现有职工16人,包括经理、会计、出纳、收费员及办公室管理人员,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员、保洁员及门卫。目前该公司与金地花园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进行物业服务;对牧民小区、紫亭小区已进行服务,但还未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酒泉鑫隆物业公司是肃北县和硕佳园开发商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公司。散居楼58栋(2069套)无专门物业管理机构,由社区管理、环卫处进行垃圾拉运。
二、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县物业管理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我县物业管理工作起步较晚,整体上看,基础条件差,管理水平低,利益诉求多,与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由于我县物业起步较晚,之前各小区物业管理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多年来,县、镇政府均没有专门研究和出台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及对物业答理作缺乏有力有效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制度保障,主管部门也存在对物业管理工作研究不深、工作力度不大、方法单一等问题。加之主管部门力量有限,履行监管职责等方面不够到位。目前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主要依靠房管中心进行行业直管,部门之间没形成监管合力,物业管理涉及到乡镇、社区、公安、国土、规划、执法、供热、供水、供电、供气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会交织在一起,缺乏一个强力部门有效的协调各方,缺乏物业管理矛盾协调机制和应急防御机制。同时乡镇、社区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在物业管理中应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间的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但目前镇及社区都以人手少、工作忙等为由不愿承担物业管理相关职能。
二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和业主的交费意识不高,导致物业费交纳率较低。全县范围内住宅小区物业费交费比例超过70%,而老旧小区物业费交费比例较低,一般只能达到30%到50%。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高。目前我县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