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深度保洁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坚持环境卫生集中清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以改善全市大气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彻底清洁城市环境卫生,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干净、整洁、卫生的城市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巩固城市创建工作成果,促进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决定在全市开展环境卫生深度保洁集中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已有环境卫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标本兼治,整体提升;统筹发展,长效管理”的要求,深入推进环境卫生深度保洁集中行动,解决环境卫生标准较低、日常管理跟进不够位的问题,消除城市“脏、乱、差”现象,促进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完成省定年度考核指标,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3月下旬。
三、主要任务
(一)主次干道环境卫生提升
1.开展清除杂物行动。组织人员对城区主次干道及人行道、绿化带等区域的浮土、散落垃圾、渣土、烟头等开展集中清除行动,消除各类卫生死角、盲点,迅速改变城区环境卫生面貌。地面不得有宠物粪便,未清理的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1处,每处渣土不得超过0.04平方米(20cm×20cm)、积水不得超过0.09平方米(30cm×30cm),雨水口不得有卫生死角;痰迹、烟头、纸屑及果皮果核每类不得超过3处,砖头石块类杂物每1000平米方不得超过2块。
2.提升清扫保洁水平。严格落实城市道路“以克论净”“双5”标准,提高环卫保洁标准和机械化、专业化水平,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实现路面见底色、黑白分明,路缘石整洁的目标。每周至少开展1次精细化清洗活动,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两侧市政环卫设施(包括:路灯、路名牌、座椅、交通指示牌、城市雕塑、果皮箱(垃圾箱)等)、交通设施(交通设施包括:警亭、隔离栏、红绿灯、公交站亭、公共自行车等)、其他设施(报刊亭)等进行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3.完善环卫配套设施。对主次干道垃圾收集容器进行提升改造,撤销沿街零散的大垃圾桶,对破旧、损坏的果皮箱(垃圾箱)组织维修和更换;统一规范设置果皮箱(垃圾箱)分类收集标识,统一设置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现有垃圾收集容器定点设置,摆放整齐、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