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23年征兵工作方案
为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市政府、军分区下达给我镇的新兵征集任务,特制定《XX镇2023年征兵工作方案》如下:
一、征集时间与任务
1.征集时间。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征集,上半年为1月1日开始,3月30日完成;下半年为7月1日开始,9月30日完成。分三个步骤实施:第一步,组织准备、宣传发动及目测初检;第二步,体检、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第三步,档案交接和新兵运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征集任务。我镇今年新兵的征集任务和大学生征集比例与去年基本持平。征集任务数为16人(上半年征集比例45%,下半年55%),其中要求大学毕业生占总征兵任务数的55%以上,各行政村的征集任务按总人口的万分之三进行分配。
二、征集范围与条件
1.征集对象。以大学生为主,重点做好大学毕业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入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有专业特长特别是部队建设需要的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当尽可能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23年年满18至20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办法
①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②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应征。③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北岸经济开发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上半年为2023年3月1日,下半年为202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起算。
四、阶段安排
根据全市征兵工作部署精神和上级兵役机关征兵的阶段时间划分,我镇今年的征兵工作阶段安排如下:
1.组织、准备阶段。各村要召开征兵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及镇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并相应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征兵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并及时报镇征兵办公室。各单位要摸清适龄青年的总数、文化素质、身体状况、去向分布、政治面貌、病史情况、现实表现等,特别是要摸清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高校毕业生适龄青年的具体情况,并抓紧建立预征对象通讯录,对外出青年要及时通知其按时回乡应征。
2.宣传、目测阶段。1月份和7月份为春季“征兵宣传月”,全镇上下要进一步加大征兵宣传的力度,把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贯穿于征兵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运用横幅标语、广播以及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