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实现100%全覆盖,主城区(县城)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5%以上,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规范运行,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格局基本成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各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县城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结果进入全国大城市中“成效较好”档次。到2025年,主城区、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规范运行,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居民基本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到2035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规范运行,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省内一流、中西部地级城市领先水平,居民普遍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二、工作任务
(一)贯彻《条例》第二条规定,压茬推进实施区域,确定《条例》适用范围。
工作措施:
1.各区县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报市城管执法局备案。(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2.市城管执法局按程序公布适用《条例》的城市建成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程序报批后公布适用《条例》的农村区域。适用区域实行动态调整,每三年调整公布一次。(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贯彻《条例》第五条规定,完善生活垃圾推进体制机制建设。
工作措施:市、区县将生活垃圾分类所需经费列入同级预算,用于宣传发动、设施建设、激励奖补、检查考核等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贯彻《条例》第六条规定,细化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定工作任务,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工作措施:
1.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和规范,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对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考核。(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2.指导完善循环经济政策,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指导督促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牵头制定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指导生活垃圾中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贮存、转移和处置过程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指导督促区县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农业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督促建筑工地、公园等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统筹做好园林垃圾清运收集处理工作。牵头制定全市物管小区、公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指导督促做好防止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农贸(集贸、批发)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制定防止过度包装检查工作方案、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8.开展全市商品零售场所、电子商务平台和外卖企业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销售、利用工作,推动商务宾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工作,在全市组织开展“光盘行动”工作。牵头制定全市商场、超市和商务宾馆(酒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商务会展局)
9.指导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居民自治工作,鼓励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生活垃圾分类要求作出规定;指导养老院、福利院等救助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按支出责任保障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建立市级“以奖代补”机制,根据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重点任务和完成情况,给予区县一定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1.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化支撑,完成XX市生活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2.指导全市环卫处理设施及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规划选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指导督促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和旅游民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工作。牵头制定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4.指导督促全市交通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制定全市机场、高铁站、客运站、公交站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5.指导督促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制定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6.指导全市各类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工作,倡导全市行政机关“绿色办公”,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制定完成全市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贯彻《条例》第九条规定,统筹社会公众、学校和新闻媒体等多种力量,共同营造生活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工作措施:
1.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精神文明工作,持续优化市、区部门包保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推进包保工作“四个一次”(每季度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一次入户宣传活动、一次桶边督导行动、一次志愿服务行动)落地落实。各县结合实际参照推广。(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2.加快推进“酒城蒲公英”公众宣传教育,培训专业讲师团队,开展全覆盖宣讲。强化媒体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每年5月第四周为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多层次专题宣传活